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厦门市获批国家物流标准化第三批试点城市,我市商务局格外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周山华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5号)通知,厦门市获批国家物流标准化第三批试点城市,获得国家从政策到资金的大力支持。
试点获批后,市商务局格外的重视,将本次试点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明确试点思路,确定工作规划,并按时间进度、按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厦门市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厦门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厦门市物流标准化统计制度》以及《关于做好厦门市第一、二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初步建立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引进和培育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服务商,试点企业标准托盘保有量达到80%以上,标准托盘租赁率达到50%以上,带托盘运输率提高8%以上。
二是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显著改善。以标准托盘、周转箱、笼车为切入点,引导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重点物流领域对物流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做统一改造和标准化管理,试点企业相关标准化物流设备占比率达80%以上。
三是城市共同配送标准托盘使用率和循环共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物联网+托盘+共同配送”共用系统平台上线运营,以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系统为基础,引导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电商等重点物流领域在共同配送中实现标准化包装、带托盘一贯化运输,城市共同配送比例提高8%以上。
四是初步建立厦门市物流标准体系。宣贯实施重点关键标准,推进基础实用标准的研制,厦门物流标准化综合能力明显地增强,试点企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包括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商贸批发企业、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专业组织(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
二是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三是申报单位应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有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调研报告,具备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
五是申报单位保证按时完成试点项目建设,承诺能及时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提供企业试点项目推进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审计和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公开征集。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在市商务局网站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公开征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是项目初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对项目材料来初审、现场抽样查看,按“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兼顾类型、注重绩效”的原则初步筛选项目。
四是项目评审。经初审后,对符合支持范围、材料真实完整的项目,提交专家组或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评审。
六是纳入试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并报市政府、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一是支持与标准托盘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包括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货架、叉车、笼车、周转箱、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标准化更新。
二是支持物流标准化设备服务商开展标准托盘租赁、回购、维修、检测和包装循环利用等业务,对服务网点设施设备投入及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给予补助。
三是支持使用方租赁标准托盘(不支持购买),或盘活存量标准托盘开展社会化租赁共用服务。
四是支持对现有非标托盘的标准化改造,增加标准化托盘的使用量,支持企业开展标准托盘的维修、回收、检测运营等专业化服务。
五是支持围绕物流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及其循环利用进行的新型包装推广、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六是支持推进厦门市物流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物联网+托盘+共同配送”共用系统项目的建设与改造。
七是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等以提高标准托盘循环共用水平、推广应用标准化技术设备、完善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等为重点,引导试点企业推广应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并实施物流服务标准体系。支持根据城市物流标准体系建设的需求,建设有关标准专题库,为公司可以提供物流标准订阅、查询、分析解读等专业服务。
一是项目应为在建或新建,原则上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工。申请资金支持部分需基于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
五是项目相关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支付凭证必须严格与申报及批复的项目法人相一致。
六是项目投资资金应与专项支持方向、项目建设内容相一致,同时项目所提供的支付凭证应与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内容相一致。
项目验收。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向市商务局提交验收材料,提出验收申请。
资金拨付。对已完成投资总额30%以上的试点项目,可提出一次资金预拨申请,经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审计确认,可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不超过30%的比例核拨。项目验收时,若验收通过,按项目验收结论确定实际补贴额度,支付尾款;若验收未通过,收回已拨付资金。
目前确定两批共计15家企业的项目(第一批5个,第二批10个)作为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其中第一批试点项目申报扶持金额为2126万元,第二批试点项目申报扶持金额为3870.97万元,两批共计扶持金额5996.97万元。
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托盘标准化综合配套仓储物流工程建设项目完成率31%,符合预拨条件,对该企业按实际投资额30%已预拨专项资金124万。其他还有五家企业项目完成率超过30%,正申请预拨专项资金。
非常感谢周副书记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