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品、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或许不动产所付出或许担负的增值税税额。
1、一般情况下——凭票抵扣购进方的进项税额一般由出售方的销项税额对应构成。故进项税额在一般的情况下是:
(1)从出售方或提供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或许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许扣缴义务人获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据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依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许出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核算的进项税额。
(1)分次抵扣进项税是针对不动产进项税额在某一阶段的特别抵扣规则,2016年5月1日后获得并在管帐制度上按固定财物核算的不动产或许2016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获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份额为60%,第二年抵扣份额为40%。本规则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履行。此前依照上述规则没有抵扣结束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得抵扣进项税的不动产改动成可抵用处的,进项税有专门的折算核算方法。
依照规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产生用处改动,用于答应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依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处的次月核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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