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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经营者郑(得力文具店)超出核准的营业范围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时间:2025-02-19 06:26 文章来源:轻中型货架 点击: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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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经营者郑**(得力文具店)超出核准的营业范围经营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经营者郑**(得力文具店)营业期间,超出核准的营业范围经营的行为,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一定要遵守以下规定:(二)不得超出出版行政主任部门核准的营业范围经营”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鉴于当事人积极努力配合调查,系初次违法,涉及出版物数量少,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5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建)文综不罚告〔2024〕8号)告知经营者郑**(得力文具店)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其有权陈述、申辩,被处罚对象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3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建)文综不罚决〔2024〕8号),决定对经营者郑**(得力文具店)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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